兴平市2018年城区市政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4-26 09:36:56 / 浏览量:2609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2018年城区市政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8]8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平市2018年城区市政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平市城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1标段:将城区目前老旧的250W高压钠灯灯具统一更换为180WLED灯具,共计更换灯头1052个。工程造价约410万元。
2标段:在城中路、车站西路新载9米150WLED高杆道路灯104杆,铺设电缆4280米。工程造价约24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两个标段投标人都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具有相应的设备及管理能力;
3.4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四、本工程入选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产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资料:
请投标人于2018年 4 月 26 日—2018年 5 月 3 日(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6室携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1个及1个以上(附合同),所有投标人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方可报名。(以上证件出示时除资质证件外均为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39910044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