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盐店巷棚户区改造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商 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5-25 09:15:51 / 浏览量:1858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旬邑县盐店巷棚户区改造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商招标”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开发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盐店巷棚户区改造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商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STHLH(F)-2018-040
三、采购人名称: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旬邑县
联 系 人:魏峰
联系方式:1896657699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029-38016888转806
五、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旬邑县盐店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42366平方米(约63.55亩),包含棚改项目用地29033平方米(约43.55亩),总建筑面积991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780平方米,(含:高层住宅83600平方米/760套,物业管理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89平方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招标范围:经相关单位审查批准的规划方案及各项配套设施要求(附总平图和明细表),包括全部的工程内容,代建开发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受项目法人委托监督,投资并组织开展项目的报建、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交验、交付使用等管理工作,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4、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5 月 25 日至2018年 5 月 31 日时止(工作时间每日:08:3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19 日上午9:0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19 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29-38016888转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咸阳秦皇中路支行
账 号:103256172875
行 号:104795000117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介为: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sxthlh.com)、《西北信息报》。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