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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蒲家沟水土保持生态园工程(导视部分)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0-01-19 11:15:26 / 浏览量:2126

(项目编号:STHLH(G)-2020-005)

1、招标条件

旬邑县蒲家沟水土保持生态园工程(导视部分)已由旬邑县水利局《关于旬邑县蒲家沟水土保持生态园工程(导视部分)招标方案的批复》(旬政水发[2020]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旬邑县水利局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邑县城北边三水河右岸支沟蒲家沟流域内。

2.2标项划分:按照工程总体布置和施工进度等技术要求,旬邑县蒲家沟水土保持生态园工程(导视部分)划分为1个标项:

建设内容为:三个景观小品:1号地块主题雕塑木之基,2号地块主题雕塑水之源,3号地块主题雕塑土之本。园区导视系统包括:园区形象牌2个,园区平面简介牌1个,区域介绍牌4个 ,水保措施牌10 ,安全提示警示牌10个,环境保护牌10个,树牌(立)10个, 树牌(挂)30个 ,宣传口号牌10个,区域指示牌2个,停车场指示牌2个,小知识科普牌8个,景观小品-荷韵1个,景观小品-繁花1个,景观小品-鸟趣1个,景观小品-扬帆1个,垃圾桶6个,座椅6个。

2.3招标范围:旬邑县蒲家沟水土保持生态园工程(导视部分)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有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识的设计及制作内容相关内容,具有类似项目设计能力与建设项目施工能力,同时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

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9日至2020年01月31日,上午8: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企业信息、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编辑在同一文档中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xthlh590@163.com进行预报名。请派代表于2020年02月01日至2020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2月25日14时00分,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水利局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办公室

 址:咸阳市旬邑县

联系人:田冬雪

 话:1832940902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王晶

 话:029-38016888转806

电子邮箱:sxthlh5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