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蒲家沟沟道土石方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0-04-26 09:05:50 / 浏览量:1882(招标编号:STHLH(G)-2020-057)
1、招标条件
旬邑县蒲家沟沟道土石方整治工程已由旬邑县水利局《关于旬邑县蒲家沟沟道土石方整治工程招标方案的批复》(旬政水发[2020]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22.92万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旬邑县水利局重点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邑县蒲家沟。
2.2标段划分:按照工程总体布置和施工进度等技术要求,旬邑县蒲家沟沟道土石方整治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内容:对蒲家沟小流域下游进行土方开挖、压实和整平。
2.3招标范围:旬邑县蒲家沟沟道土石方整治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 月 26 日至2020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 800 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5月 0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水利局重点项目办公室
地址:咸阳市旬邑县
联系人:郑科长
电 话:029-344243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
电子邮件:sxthlh5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