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贺公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0-10-09 10:08:08 / 浏览量:214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贺公园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秦汉审服准(2020)2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工二路以北、沣泾大道以东,咸宋路以西,福银高速南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绿化、柔性硬化铺装及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7003.6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859.14万元);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南贺公园项目;标段编号: E6112043079olao5k350001 ;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南贺公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绿化、柔性硬化铺装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或绿化或景观等相关业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10月09日0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30分。
7.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于2020年10月09日0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
10月20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二层)开标室10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taihelihua.com.cn/)、《三秦都市报》发布媒介上发布。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C座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9-3313635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 系 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