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1-01-13 14:03:35 / 浏览量:24851.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平市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编号:E61048154611q4pmiaiw001
招 标 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兴平市金城路南侧城管局院内西侧。
工程概况:新建档案馆楼一栋,框架建构六层,建筑面积3097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1097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总投资:约1444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2.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5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限12家;申请人数量不足12家时,变更为资格后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1月13日08时00分至2021年01月19日17时30分,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4.2请于2021年01月13日08时00分至2021年01月19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请于2021年01月13日08时00分至2021年01月26日17时30分从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y.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一 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388103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
监督单位: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883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