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1-03-23 11:47:44 / 浏览量:183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彬州市
2.2 工程规模: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为新建项目,是彬州市规划路网的一条南北向道路,南起现状公刘街,向北接现状滨河路。本次设计道路全长1119.629米,属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8米。该工程包含的内容主要有: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截污管道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29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标段编号:E6104276891brw1535sg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2)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申请人数量不足12家时,变更为资格后审。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1年03月29日17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1年03月23日08时00分至2021年04月08日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标段名称:彬州市泾五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次):请于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09时00分,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3492263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
备案机构: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