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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1-06-11 10:59:35 / 浏览量:23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彬州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新民镇东王村原百子沟四号矿矿部旧址

2.2工程规模: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21.88亩,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综合楼和公用设施、以及购置专用设备等。

2.3项目投资总额:约54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54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彬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E6104279051rlrbnvzpg001;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包含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医疗废弃物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申请人数量不足7家时,变更为资格后审。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06110800分至2021061817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106110800分至2021062317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请于20210611日至202106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06240900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和《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州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马亮

联系电话:029-3492985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备案机构: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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