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1-10-08 13:55:01 / 浏览量:1968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0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60万元),主要内容为在城区小区和单位及街道计划安装垃圾分类箱约150组,垃圾分类收集桶200组,分类收集亭26个,智能收集房约11座,小型垃圾分类电动转运车53辆,垃圾分类压缩转运车2辆。
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08日08时00分到2021年10月13日17时30分(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限7家;申请人数量不足7家时,变更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sxthlh.com)和《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兴平市南关路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38811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电子邮件:sxthlh590@163.com
监督单位: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8836376